(2024)粤01破40号广东省国威(集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终结破产程序公告
(2024)粤01破40-3号
广东省国威(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通过清产核资,经本院裁定确认的债权金额为4609596475.37元,管理人虽接管到广东省国威(集团)有限公司的资产1904.89元,在支付和预留破产费用后无财产可供分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二十条之规定,本院于2024年9月29日裁定终结广东省国威(集团)有限公司破产程序。
特此公告
二O二四年 九 月 二十九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