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粤01破11号关于广州迅间广告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终结公告
(2024)粤01破11号
2023年12月19日,本院裁定受理刘康栋申请广州迅间广告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经破产清算,管理人未接管到广州迅间广告有限公司任何财产,本案债权共计688,079.11元,已发生的破产费用共计1,784.90元,广州迅间广告有限公司无财产可供分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一款、第一百二十条第一款之规定,本院于 2024年6月17日裁定宣告广州迅间广告有限公司破产并终结破产清算程序。
特此公告
二O二四年 六 月 十七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