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2023)粤01破211-2号
2023年7月13日,本院裁定受理广州项明机械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查明,广州项明机械科技有限公司现无财产以支付清算工作所需基本费用,亦没有可供分配财产。本院认为:广州项明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对已到期债务无法进行清偿且处于持续状态,广州项明机械科技有限公司现无财产可供分配,管理人申请宣告并终结破产程序符合上述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二十条之规定,本院于2024年1月16日裁定宣告广州项明机械科技有限公司破产并终结广州项明机械科技有限公司破产程序。
特此公告
二O二四年 一 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