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粤01破109号申请人广东省廉江商会申请广州市博一机电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终结公告
(2023)粤01破109-1号
广州市博一机电有限公司:
2023年1月6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22)粤破终235号裁定,指令本院受理广州市博一机电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2023年5月11日,本院依法指定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担任广州市博一机电有限公司管理人。本院查明,经调查,管理人未接管到广州市博一机电有限公司的财务账册资料,未能进行审计,亦未接管到任何财产。2023年8月16日、2023年11月9日,本院裁定确认广东省廉江商会等2位债权人的债权,合计金额12,844,282.88元。广州市博一机电有限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已资不抵债,目前亦无可供分配的财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百零七条第一款、第一百二十条第一款之规定,本院于2023年12月28日裁定宣告广州市博一机电有限公司破产并终结破产程序。
特此公告。
二O二四年 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