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粤01破400号广州市广晟微电子有限公司申请破产清算一案终结公告
(2021)粤01破400-3号
广州市广晟微电子有限公司:
广州市广晟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晟公司)现已变现的可供分配的破产财产总额为1,010,530.70元。经本院裁定确认的债权总额为16,576,517.19元。再经审计,截止2021年12月20日,广晟公司的账面资产总额2,125,351.20元,账面负债总额17,184,548.96元,账面所有者权益总额-15,059,197.76元。”广晟公司的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已资不抵债,本院于2023年7月6日宣告广晟公司破产。2023年11月22日,本院裁定认可了债权人会议通过的《广州市广晟微电子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管理人执行了上述分配方案,并完成了广晟公司的破产财产分配。广晟公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二款规定的破产程序终结情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二款之规定,本院于2023年12月21日裁定终结广晟公司破产程序。
特此公告。
二O二三年 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