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粤01破221号终结广州市番禺区精睿教育培训中有限公司破产程序公告
(2023)粤01破221-3号
2023年6月28日,本院裁定受理陈锦文申请广州市番禺区精睿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睿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本院认为,现《广州市番禺区精睿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已基本执行完毕,管理人已基本完成破产清算工作,符合终结破产程序条件。管理人向本院申请终结精睿公司的破产清算程序,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二款之规定,本院于2023年12月12日裁定终结广州市番禺区精睿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破产程序。
二O二三年十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