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粤01破234号广州发展瑞华新能源电动船有限公司申请破产清算一案终结公告
(2023)粤01破234-3号
广州发展瑞华新能源电动船有限公司债权人:
经广州发展瑞华新能源电动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华公司)管理人调查,瑞华公司目前破产财产现金总计15,607.29元,以及一艘 “河豚”轮电动船和2个充电桩、10个专利。在债权申报期内,共有广船国际有限公司等8位债权人申报了债权,经本院裁定确认的无争议债权总额为17,200,227.46元。瑞华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其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本院于2023年11月3日裁定宣告瑞华公司破产。2023年11月14日,本院裁定认可了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广州发展瑞华新能源电动船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管理人完成了瑞华公司的破产财产分配。瑞华公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二款规定的破产程序终结情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二款之规定,本院于2023年11月16日裁定终结瑞华公司破产程序。
特此公告。
二O二三年 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