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粤01破155号申请人广州新榆贸易有限公司申请广东省源隆新型包装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终结公告
(2023)粤01破155-1号
广东省源隆新型包装有限公司债权人:
2023年6月8日,本院裁定受理广东省源隆新型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源隆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经查明,源隆公司名下无房产、车辆、知识产权和对外投资等财产或财产性权利。管理人未接管到源隆公司财务资料,无法开展审计工作。在债权申报期限内,广州广粤盈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等4位债权人申报了债权,经本院裁定确认的无争议债权总额为49,202,764.89元。源隆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已资不抵债,目前亦无可供分配的财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二十条第一款之规定,本院于2023年11月13日裁定宣告源隆公司破产并终结破产程序。
特此公告。
二O二三年 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