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粤01破57号申请人广东广弘药材有限公司申请广东中汇阳光药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终结公告
(2023)粤01破57-3号
广东中汇阳光药业有限公司:
经广东中汇阳光药业有限公司管理人调查,广东中汇阳光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汇药业公司) 现有破产财产为银行存款及车辆拍卖款共计31,154.37元。经本院裁定确认的债权总额为167,140,040.32元。中汇药业公司的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已资不抵债,本院于2023年11月2日宣告中汇药业公司破产。2023年11月24日,本院裁定认可了债权人会议通过的《广东中汇阳光药业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管理人执行了上述分配方案,并完成了中汇药业公司的破产财产分配。中汇药业公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二款规定的破产程序终结情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二款之规定,本院于2023年11月27日裁定终结中汇药业公司破产程序。
特此公告。
二O二三年 十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