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粤01破144号增城市天狼汽车用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宣告破产并终结程序公告
(2023)粤01破144-2号
增城市天狼汽车用品有限公司管理人通过清产核资,没有发现增城市天狼汽车用品有限公司的资产,增城市天狼汽车用品有限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无财产可供分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二十条之规定,本院于2023年9月27日裁定宣告增城市天狼汽车用品有限公司破产并终结增城市天狼汽车用品有限公司破产程序。
特此公告
二O二三年 九 月 二十七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