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粤01破58号申请人广东广弘药材有限公司申请广东中汇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终结公告
(2023)粤01破58-3号
广东中汇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债权人:
经广东中汇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汇公司)管理人调查,在债权申报期内,广东广弘医药有限公司等4位债权人申报了债权,经本院裁定确认的无争议债权总额为23,662,848.83元。中汇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其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本院于2023年8月18日宣告中汇公司破产。2023年9月18日,本院裁定认可了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广东中汇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管理人执行《广东中汇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现中汇公司可供分配的破产财产已经分配完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二款之规定,本院于2023年9月20日裁定终结中汇公司破产程序。
特此公告。
二O二三年 九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