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粤01破399号申请人广州市花都电力总公司清算组申请广州市花都电力总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终结公告
(2021)粤01破399-3号
广州市花都电力总公司债权人:
经广州市花都电力总公司(以下简称花都电力公司)管理人调查,花都电力公司目前可分配的破产财产总额为137,843.66元。在债权申报期内,广州市花都区财政局等2位债权人申报了债权,经本院确认的无争议债权总额为人民币400,828,154.94元。花都电力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其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本院于2022年3月28日宣告花都电力公司破产。2023年8月17日,经本院裁定认可了债权人会议通过的《广州市花都电力总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管理人完成了花都电力公司的破产财产分配。花都电力公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二款规定的破产程序终结情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二款之规定,本院于2023年9月26日裁定终结花都电力公司破产程序。
特此公告。
二O二三年 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