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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安居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宣破并终结公告

作者:广州破产法庭  信息来源:广州破产法庭  发布时间:2023-09-28 20:05:19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2022)01296号申请人李小云申请广州安居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宣破并终结公告

(2022)01296-1

广州安居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债权人:

2022119日,本院裁定受理广州安居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居美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查明,安居美公司查无房产、车辆、知识产权和对外投资等财产或财产性权利。因管理人未能接管到安居美公司的账册资料,无法对安居美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在债权申报期限内,共有李小云等14位债权人申报了债权,经本院裁定确认的无争议债权总额为人民币1,356,039.23元。安居美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已资不抵债,且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第四十三条第三款之规定,本院于2023925日裁定宣告安居美公司破产并终结破产程序。

特此公告。

 

 

二O二三年 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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