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公 告
(2022)粤01破321-3号
本院于2022年11月28日依法受理广州德士活萍果牌服装有限公司申请破产清算一案,本院认为,现广州德士活萍果牌服装有限公司分配方案已基本执行完毕,管理人已基本完成破产清算工作,符合终结破产程序条件。管理人向本院申请终结广州德士活萍果牌服装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程序,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二款之规定,本院于2023年6月13日裁定终结广州德士活萍果牌服装有限公司破产程序。
二O二三年 六 月 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