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公 告
(2022)粤01破322-3号
本院于2022年11月28日依法受理广州市番禺三越时装制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番禺三越公司)申请破产清算一案,管理人接受指定后,依法展开清产核资工作。经调查,番禺三越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本院已于2023年4月25日宣告番禺三越公司破产。现无财产可供债权人分配,管理人申请终结番禺三越公司破产清算程序,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第一百二十条第一款之规定,本院于2023年6月14日裁定终结广州市番禺三越时装制衣有限公司破产程序。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