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公 告
(2020)粤01破199号
本院于2020年7月16日依法受理广东猪兼强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申请破产清算一案,本院认为,现广东猪兼强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分配方案已基本执行完毕,管理人已基本完成破产清算工作,符合终结破产程序条件。管理人向本院申请终结广东猪兼强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程序,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二款之规定,本院于2023年6月29日裁定终结广东猪兼强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破产程序。
二O二三年 六 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