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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结广州市恒欣电子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程序公告

作者:广州破产法庭  信息来源:广州破产法庭  发布时间:2023-06-30 15:59:15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2)粤01242-3

2022915日,本院根据广东眼镜蛇实业有限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广州市恒欣电子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经查明,广州市恒欣电子有限公司已经裁定的无争议债权金额为人民币1,603,427.77元,现无可供清偿的资产,广州市恒欣电子有限公司属于资不抵债,并且无财产可供分配的情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二十条之规定,本院于2023628日裁定终结广州市恒欣电子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程序

特此公告

 

 

二O二三年 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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