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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结广东省日用工业总公司破产程序公告

作者:广州破产法庭  信息来源:广州破产法庭  发布时间:2023-06-30 15:39:47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粤0162
本院于20201225裁定受理广东省日用工业总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依法指定广东法盛律师事务所担任广东省日用工业总公司管理人。现广东省日用工业总公司管理人已执行《广东省日用工业总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将广东省日用工业总公司的破产财产向各债权人进行了分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之规定,本院于2023630日裁定终结广东省日用工业总公司破产程序。
特此公告
 
 
二O二三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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