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2022)粤01破232-2号
2022年9月14日,本院裁定受理广州市兴都工业有限公司申请广州市花都区巴江航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查明:根据广州市花都区巴江航运公司管理人的报告,广州市花都区巴江航运公司无可供分配财产。本院认为,广州市花都区巴江航运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无财产可供分配,广州市花都区巴江航运公司管理人申请宣告广州市花都区巴江航运公司破产并终结其破产程序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二十条之规定,本院于2023年6月25日裁定宣告广州市花都区巴江航运公司破产并终结广州市花都区巴江航运公司破产程序。
特此公告
二O二三年 六 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