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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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2023)粤01破71-2号
2023年3月2日,本院根据广州市黄埔区百货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广州市黄埔纸制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经查明,广州市黄埔纸制品有限公司已经裁定的无争议债权金额为人民币14,460,057.84元,无可供清偿的资产,广州市黄埔纸制品有限公司属于资不抵债,并且无财产可供分配的情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二十条之规定,本院于2023年5月11日裁定宣告广州市黄埔纸制品有限公司破产并终结广州市黄埔纸制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程序。
特此公告
二O二三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