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粤01破142号增城市新塘房地产开发公司破产清算案终结公告
(2022)粤01破142-3号
2022年6月24日,本院裁定受理增城市新塘房地产开发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现增城市新塘房地产开发公司的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已执行。本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二款的规定,“管理人在最后分配完结后,应当及时向人民法院提交破产财产分配报告,并提请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增城市新塘房地产开发公司管理人申请终结增城市新塘房地产开发公司破产程序符合上述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之规定,本院于2023年1月11日裁定终结增城市新塘房地产开发公司破产程序。
特此公告
二O二三年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