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公 告
(2021)粤01破250-3号
广东拍翼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拍翼公司”)管理人通过清产核资,发现拍翼公司可用于清偿破产费用和债权的财产为7,705.28元现金,以及拍翼公司固定资产及知识产权类无形资产的处置价款和可能的后续欠缴出资诉讼及未履行配合清算义务责任诉讼执行款项。本院于2022年12月2日裁定确认了深圳市华一世纪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等41位债权人合计14202099元的债权。拍翼公司已资不抵债,且现无财产可供分配。本院已于2022年12月12日裁定宣告拍翼公司破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第一百二十条之规定,本院于2022年12月30日裁定终结拍翼公司破产程序。
特此公告
二O二二年十二月 三十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