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0)粤01破1-4号
2019年12月18日,本院裁定受理广州胜洲投资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本院认为,本案《广州胜洲投资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现已执行,广州胜洲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人已完成破产清算工作,广州胜洲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人申请终结破产程序,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之规定,本院于2022年12月28日裁定终结广州胜洲投资有限公司破产程序。
特此公告。
二O二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0)粤01破1-4号
2019年12月18日,本院裁定受理广州胜洲投资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本院认为,本案《广州胜洲投资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现已执行,广州胜洲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人已完成破产清算工作,广州胜洲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人申请终结破产程序,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之规定,本院于2022年12月28日裁定终结广州胜洲投资有限公司破产程序。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