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公 告
(2021)粤01破325-2号
2021年11月4日,本院裁定受理广东鲜小橙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查明:根据广东鲜小橙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管理人的报告,广东鲜小橙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无可供分配财产。本院认为,广东鲜小橙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无财产可供分配,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广东鲜小橙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管理人申请宣告广东鲜小橙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破产并终结其破产程序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二十条之规定,本院于2022年12月30日裁定宣告广东鲜小橙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破产并终结广东鲜小橙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破产程序。
特此公告
二O二二年十二月 三十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