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公 告
(2022)粤01破269号
2022年11月1日,本院根据广州市花都区东区房地产开发公司清算组的申请裁定受理广州市花都区东区房地产开发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现查明广州市花都区东区房地产开发公司已资不抵债,且无财产可供分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二十条第一款、第三款之规定,本院于2022年12月30日裁定宣告广州市花都区东区房地产开发公司破产并终结广州市花都区东区房地产开发公司破产程序。
特此公告
二O二二年十二月 三十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