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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告致清公司破产并终结破产程序公告

作者:广州破产法庭  信息来源:广州破产法庭  发布时间:2022-12-28 15:14:39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2)0160-2

202241日,本院裁定受理广州致清环境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致清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查明,致清公司查无房产、车辆、知识产权和对外投资等财产或财产性权利。因管理人未能接管到致清公司的账册资料,无法对致清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在债权申报期限内,共有金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18位债权人申报了债权,经本院裁定确认的无争议债权总额为人民币   13015,750.86元。

本院认为,致清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已资不抵债,且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第四十三条第三款之规定,本院于20221227日裁定宣告致清公司破产并终结破产程序。

特此公告

 

 

 

二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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