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2022)粤01破138-2号
本院于2022年6月22日裁定受理胡左善申请广州市利凯家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凯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经摇珠指定杨巍[北京德恒(广州)律师事务所]作为广州市利凯家具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负责人为杨巍。查明,本院于2022年12月5日裁定确认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番禺区税务局等89位债权人的无异议债权共计1,638,663.91 元;据管理人现阶段的调查结果,利凯公司现有资产为6,578.35元,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扣除清算费用后已无剩余财产可供分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二十条第一款之规定,本院于2022年12月30日裁定宣告利凯公司破产并终结利凯公司破产程序。
特此公告
二O二二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