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2019)粤01破35-3号
经广东省机电设备公司(以下简称机电公司)管理人调查和审计,机电公司破产财产合计27,197,708.76元。在债权申报期内,共有广东省物资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等3位债权人申报了债权,经本院确认的无争议债权总额为人民币90,911,882.39元。经管理人审计,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机电公司账面总资产58,678,166.34元,负债113,981,758.15元,净资产-55,303,591.81元,机电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其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本院于2019年6月17日裁定宣告机电公司破产。2022年9月5日,本院裁定认可了债权人会议通过的《广东省机电设备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管理人执行《广东省机电设备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完成了机电公司的破产财产分配。机电公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二款规定的破产程序终结情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二款之规定,本院于2022年9月27日裁定终结机电公司公司破产程序。
特此公告
二O二二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