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2019)粤01破48-3号
(2019)粤01破49-3号
2018年12月20日,本院裁定受理广东省银海房地产开发公司、广东省银海房地产广州开发中心破产清算一案。2021年6月18日,本院裁定对广东省银海房地产开发公司、广东省银海房地产广州开发中心进行合并破产清算。
因广东省银海房地产开发公司、广东省银海房地产广州开发中心现无财产可供分配,其管理人向本院申请终结破产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之规定,本院于2022年9月28日裁定终结广东省银海房地产开发公司、广东省银海房地产广州开发中心破产程序。
特此公告
二O二二年九 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