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2020)粤01破248号
本院于2020年9月7日裁定受理湖南高远电池有限公司申请广州天迈通讯设备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依法指定广东东方昆仑律师事务担任广州天迈通讯设备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在破产清算过程中,本院于2022年8月22日裁定认可《广州天迈通讯设备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现管理人已执行《广州天迈通讯设备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将广州天迈通讯设备有限公司的破产财产对各债权人进行了分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之规定,本院于2022年9月6日裁定终结广州天迈通讯设备有限公司破产程序。
特此公告
二O二二年九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