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2022)粤01破19-1号
本院于2022年1月14日依法受理广州汇枫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汇枫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本院认为,管理人接受指定后,依法展开清产核资工作。经管理人调查,汇枫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亦无财产可供分配,管理人申请宣告汇枫公司破产并终结破产清算程序,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第一百零七条第一款、第一百二十条第一款之规定,本院于2022年9月26日裁定宣告破产并终结广州汇枫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破产程序。
特此公告。
二O二二 年 九 月 二十六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