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2022)粤01破25-2号
本院于2022年1月26日依法受理广东粤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申请中国电子进出口广东公司(下称“中电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北京天驰君泰(广州)律师事务所担任中国电子进出口广东公司管理人(下称“管理人”),负责人为钱少武。本院认为,现中电公司的分配方案已执行完毕,管理人已基本完成破产清算工作。管理人向本院申请终结中电公司的破产清算程序,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二款之规定,本院于2022年9月28日裁定终结中国电子进出口广东公司破产程序。
特此公告
二O二二 年 九 月 二十八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