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2022)粤01破156-2号
2022年7月14日,本院裁定受理广州市花都东区建筑工程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经查明,广州市花都东区建筑工程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无财产可供分配,广州市花都东区建筑工程公司管理人申请宣告广州市花都东区建筑工程公司破产并终结破产程序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一款、第一百二十条第一款之规定,本院于2022年9月27日裁定宣告广州市花都东区建筑工程公司破产并终结广州市花都东区建筑工程公司破产程序。
特此公告
二O二二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