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2021)粤01破367-3号
2021年12月30日,本院根据广州和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清算组申请裁定受理广州和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2022年8月26日,本院裁定宣告广州和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经查明,广州和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案已经裁定的无争议债权金额为人民币19,781,763.26元,广州和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现无财产可供分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之规定,本院于2022年9月26日裁定终结广州和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程序。
特此公告
二O二二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