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2022)粤01破81-2号
2022年5月17日,本院根据广州市花都机场区招商贸易有限公司清算组的申请,裁定受理广州市花都机场区招商贸易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经查明,广州市花都机场区招商贸易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已裁定确认的无争议债权金额为人民币33,193,969.08元,无可供清偿的资产,广州市花都机场区招商贸易有限公司属于资不抵债,并且无财产可供分配的情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二十条之规定,本院于2022年9月20日裁定宣告广州市花都机场区招商贸易有限公司破产并终结广州市花都机场区招商贸易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程序。
特此公告
二O二二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