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2022)粤01破28-2号
2022年2月16日,本院根据广东广源工程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广东省康兴房地产开发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经查明,广东省康兴房地产开发公司破产清算案已裁定确认的无争议债权金额为人民币7,962,042.6元,现无可供清偿的资产,广东省康兴房地产开发公司属于资不抵债,并且无财产可供分配的情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二十条之规定,本院于2022年9月28日裁定宣告广东省康兴房地产开发公司破产并终结广东省康兴房地产开发公司破产清算程序。
特此公告
二O二二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