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2022)粤01破106-2号
2022年6月23日,本院裁定受理广州市祥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清算组申请广州市祥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广州市祥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以第三人已为广州市祥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清偿全部到期债务为由,请求本院裁定终结广州市祥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破产程序。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八条之规定,本院于2022年9月13日裁定终结广州市祥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程序。
特此公告
二O二二年九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