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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告广东微创国医研究发展有限公司破产并终结广东微创国医研究发展有限公司破产程序公告

作者:广州破产法庭  信息来源:广州破产法庭  发布时间:2022-11-12 17:18:48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2022)粤01153-2
本院于2022627日裁定受理李志根、刘萍申请广东微创国医研究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创国医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广东天地正(广州)律师事务所为广东微创国医研究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负责人卢列。本案中,本院于2022919日裁定确认李志根等3位债权人的无异议债权共计180,938.56元;据管理人现阶段的调查结果,微创国医公司现有资产为2600元,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扣除清算费用后已无剩余财产可供分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二十条第一款之规定,本院于20221111日裁定宣告微创国医公司破产并终结微创国医公司破产程序。
特此公告
 
二O二二年十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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