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粤01破23号广州市中恒企业发展公司破产清算案终结公告
(2022)粤01破23-1号
2022年2月11日,本院裁定受理聂梅生申请广州市中恒企业发展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经查明,广州市中恒企业发展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金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无财产可供分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第一百零七条第一款、第一百二十条第一款之规定,本院于2022年9月29日裁定宣告广州市中恒企业发展公司破产并终结广州市中恒企业发展公司破产程序。
特此公告
(2022)粤01破23号广州市中恒企业发展公司破产清算案终结公告
(2022)粤01破23-1号
2022年2月11日,本院裁定受理聂梅生申请广州市中恒企业发展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经查明,广州市中恒企业发展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金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无财产可供分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第一百零七条第一款、第一百二十条第一款之规定,本院于2022年9月29日裁定宣告广州市中恒企业发展公司破产并终结广州市中恒企业发展公司破产程序。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