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2019)粤01破73-3号
经广东省建材机械厂(以下简称建材厂)管理人调查,建材厂仅有财产8933.17元。经审计,截至2019年2月14日,建材厂资产清查金额为人民币27566491.44元,负债为人民币31231903.11元,净资产为-3665441.67元。在债权申报期内,李妙玲等3位债权人申报债权,经债权人会议审议,管理人提请本院裁定确认的无争议债权总额为38,800,891.47元。建材厂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其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已宣告破产,现亦无财产可供分配。建材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一款规定的破产程序终结情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一款之规定,本院于2021年12月17日裁定终结建材厂公司破产程序。
特此公告
二O二一年十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