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2020)粤01破164-2号
本院根据广州健运美健身服务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0年6月30日裁定受理广州健运美健身服务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本院认为,因广州健运美健身服务有限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符合宣告破产的条件。广州健运美健身服务有限公司无财产可供分配,广州健运美健身服务有限公司管理人申请终结破产程序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第四款、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二十条之规定,本院于2021年12月14日裁定宣告广州健运美健身服务有限公司破产并终结广州健运美健身服务有限公司破产程序。
二O二一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