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2020)粤01破179-3号
2020年6月29日,本院裁定受理广州市金佳信通信产品发展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本院认为,本案现已根据《广州市金佳信通信产品发展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分配完毕,广州市金佳信通信产品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已完成破产清算工作,广州市金佳信通信产品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申请终结破产程序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之第二款规定,本院于2021年12月2日裁定终结广州市金佳信通信产品发展有限公司破产程序。
二O二一年十二月 二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