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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番禺金宏印务有限公司终结破产公告

作者:广州破产法庭  信息来源:广州破产法庭  发布时间:2021-03-24 16:11:48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2021)粤0151-2
20201224日,本院裁定受理广州市番禺金宏印务有限公司清算组申请广州市番禺金宏印务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查明,广州市番禺金宏印务有限公司没有任何财产变现以支付清算工作所需基本费用,亦没有可供分配财产。本院认为:广州市番禺金宏印务有限公司对已到期债务无法进行清偿且处于持续状态,广州市番禺金宏印务有限公司无财产可供分配,管理人申请宣告并终结破产程序符合上述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二十条之规定,本院于2021324裁定宣告广州市番禺金宏印务有限公司破产并终结广州市番禺金宏印务有限公司破产程序。
特此公告
 
 
二O二一年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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