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2021)粤01破65-1号
2020年12月28日,本院裁定受理广州妖刀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本院认为,因广州妖刀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符合宣告破产的条件。广州妖刀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广州妖刀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管理人申请终结破产程序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本院于2021年6月29日裁定宣告广州妖刀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破产并终结广州妖刀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破产程序。
二O二一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