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2020)粤01破286-3号
2020年10月12日,本院裁定受理广州南沙职业技能培训服务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本院认为,广州南沙职业技能培训服务有限公司管理人已按《广州南沙职业技能培训服务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向各债权人进行分配,广州南沙职业技能培训服务有限公司的破产财产已分配完毕,广州南沙职业技能培训服务有限公司管理人申请终结破产程序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之规定,本院于2021年6月28日裁定终结广州南沙职业技能培训服务有限公司破产程序。
二O二一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