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2020)粤01破98-1号
经增城市丝苗集团公司管理人调查,增城市丝苗集团公司资产总额为0,未发现丝苗公司存在任何财产,亦无财产可供分配。
在公告期内,新余粤稳肆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广州市信绮贸易发展有限公司两位债权人申报了债权,经本院裁定确认的无争议债权总额为人民币30,590,715.40元。丝苗公司无法清偿到期债务,已资不抵债,又无财产可供分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二十条第一款之规定,本院于2020年11月6日裁定宣告增城市丝苗集团公司破产并终结破产程序。
特此公告
二O二O年十一月 六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