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2020)粤01破13-2号
2019年12月19日,本院裁定受理广东银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经广东银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调查,广东银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资产总额为0,未发现广东银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存在任何财产,故无财产可供分配。在公告期内,债权人梁锦沛申报了债权,经债权人会议审议,管理人提请本院裁定确认的无争议债权总额为人民币3,801,183.00元。本院认为,广东银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已资不抵债,符合破产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二十条第一款之规定,本院于2020年11月27日裁定宣告广东银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破产并终结破产程序。
特此公告
二O二O年十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