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2020)粤01破132-2号
2020年6月1日,本院裁定受理广东双拥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拥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经广东双拥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清产核资,双拥公司现无可供分配的破产财产。本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破产人无财产可供分配的,管理人应当请求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现管理人申请终结双拥公司破产程序符合上述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之规定,本院于2020年9月30日裁定终结广东双拥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破产程序。
特此公告
二O二O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