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2020)粤01强清144号
2020年6月29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广州中院”)根据广州市对外服务贸易有限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香厨(广州)餐饮服务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现香厨(广州)餐饮服务有限公司(下称“香厨公司”)没有任何财产、账册、重要文件,被申请人人员下落不明,清算过程中亦无债权人申报债权,无债务人清偿债务,清算组经向香厨公司股东释明后,仍无法清算,故清算组向广州中院申请终结强制清算程序。广州中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54条第一款第十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公司强制清算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第28条规定,于2020年9月29日作出《民事裁定书》【(2020)粤01强清144号】。裁定终结香厨(广州)餐饮服务有限公司强制清算程序。
特此公告
二O二O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