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是:广州审判网首页 -> 破产公开 -> 破产公告 -> 终结公告 -> 正文

香厨(广州)餐饮服务有限公司受理破产公告

作者:广州破产法庭  信息来源:广州破产法庭  发布时间:2020-11-12 11:30:52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2020)粤01强清144
2020629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广州中院”)根据广州市对外服务贸易有限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香厨(广州)餐饮服务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现香厨(广州)餐饮服务有限公司(下称“香厨公司”)没有任何财产、账册、重要文件,被申请人人员下落不明,清算过程中亦无债权人申报债权,无债务人清偿债务,清算组经向香厨公司股东释明后,仍无法清算,故清算组向广州中院申请终结强制清算程序。广州中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54条第一款第十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公司强制清算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第28条规定,于2020929日作出《民事裁定书》【(2020)粤01强清144号】。裁定终结香厨(广州)餐饮服务有限公司强制清算程序。
特此公告
 
 
二O二O年三十
 

版权所有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未经书面协议授权禁止下载试用或建立镜像

 粤公网安备 44010402000243号

技术支持电话:020-32620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