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9)粤01破153-3号
本院于2019年8月28日裁定受理广州景腾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因广州景腾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已执行完毕。本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二款的规定,“管理人在最后分配完结后,应当及时向人民法院提交破产财产分配报告,并提请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广州景腾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申请终结破产程序符合上述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之规定,本院于2020年9月8日裁定终结广州景腾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破产程序。
二O二〇年九月八日